“618”年中促销活动你参与了吗?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黑河市市场监管局面向消费者和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布“双向”提示。
提示消费者
1.选好购物平台。网购时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认真查阅和了解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不要轻易尝试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更不要轻易通过这些链接付款,支付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
2.了解优惠规则。各电商平台内的优惠券、红包、预付定金直减、满减、秒杀、津贴等优惠活动花样繁多,优惠规则也各不相同。消费者要仔细阅读相关优惠规则,了解适用范围和时效,避免因冲动消费而落入商家“套路”,发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3.谨防价格欺诈。对以降价、打折、满减、送赠品、抽奖等方式开展的促销活动,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最低价”,防范虚构原价、先涨价后打折等欺诈行为,尽量货比三家,可多关注带有商品实拍配图的评价。
4.理性直播购物。消费者通过直播购物时,要注意理性克制,不要被直播的煽动性言语和滤镜技术迷惑,要通过互动仔细了解商品的质量、数量、品牌、样式、售后等重要信息后,再考虑下单。
5.保留购物凭证。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保留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截屏、快递单、购物发票等相关网络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
6.依法主动维权。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无法解决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提示网络交易经营者
1.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要把好准入关,落实审核查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对促销活动中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进行检查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2.要严格规范促销行为。不得实施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实施各种价格欺诈和虚假促销行为,严禁虚构原价打折、使用误导性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3.要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销售侵犯专利、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4.要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法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积极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水平,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