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浪滚滚,高温席卷。
6月11日下午,河南省水利厅启动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通知,5月份以来,河南省平均降雨量较多年平均值偏少7成多,加之近期持续高温天气,土壤失墒严重,旱情持续发展,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依据《河南省水情旱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目前河南省已达到轻度干旱等级,河南省水利厅决定自6月11日16时起启动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抗旱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是什么?
据了解,根据要求,我国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类,根据预报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水旱灾害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发展程度、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等因素,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分洪水防御、干旱防御两种类型,启动和终止时针对具体流域和区域,级别分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及次生灾害危害程度等综合研判,适当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其中,干旱防御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如下:
Ⅳ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1)预报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同时发生轻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轻度干旱等级)或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中度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中度干旱等级)
(2)预报2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同时发生轻度干旱或1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发生中度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个江河湖库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警水位(流量)
(4)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Ⅲ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干旱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1)预报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同时发生中度干旱或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严重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严重干旱等级)
(2)预报2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同时发生中度干旱或1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发生严重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个江河湖库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警水位(流量),且有发展趋势
(4)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干旱防御Ⅱ级应急响应:
(1)预报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严重干旱或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特大干旱(农业旱情或城乡居民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情况达到特大干旱等级)
(2)预报2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发生严重干旱或1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座供水大型水库水位低于死水位
(4)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Ⅰ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干旱防御I级应急响应:
(1)预报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2)预报2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发生特大干旱
(3)其他需要启动干旱防御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