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分段监管,一些监管空白隐患叠加成了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根源。而新法规定,将多部门分段监管食品安全的体制转变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省食药监局负责人说,以前食品处于不同阶段由不同的部门管辖,有的食品难以判断该哪个部门管理。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只要是在市场上流通销售的食品,一旦出现问题,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举报;与食品接触的其他器具,如包装材料、锅、碗、玻璃罐等等出现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情况,则向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新法首次明确将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管辖,同时规定了一系列与食用农产品相关的要求,包括食用农产品检验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投入品记录制度等等。新法特别指出,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无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新法还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仍然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比如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新法诸多条款针对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管。
此外,新法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重在防患于未然,消除隐患。